室内乐欣赏片谈之二:默契中的对峙,三重奏与奏鸣曲
张可驹 于 2015.10.18 19:16:08 | 源自:新民晚报 | 版权:转载 | 平均/总评分:10.00/30

  • 除了弦乐四重奏之外,钢琴三重奏以及为弦乐与钢琴而作的奏鸣曲是最主流的室内乐体裁,至少是巴洛克之后最主流的。同弦乐四重奏相比,这些体裁最明显的不同就是有钢琴参与其中。这并不仅仅是“多了一种乐器”,钢琴实在很特别,单从音响上说,钢琴的声音不容易同其它的乐器相融合。但这并非一个问题,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引出了这些体裁彼此之间个性的不同,弦乐四重奏中的四把琴总是“协奏”的关系,有钢琴出现的室内乐却很容易写出“竞奏”的效果。

    所以,四位提琴大师合作四重奏,实在需要小心把握分寸;而名家合作钢琴三重奏或奏鸣曲,固然也需要足够的修养,相对前一种体裁仍有本质的不同。由此使我们欣赏大异其趣的美感,当然现场听名家组合的机会不多,但在唱片中所能享受的空间仍是非常宽广的。

    钢琴三重奏从哪里听起呢?或许可以选择贝多芬的“大公”,即他创作的最后一部钢琴三重奏。关于贝多芬的《大公三重奏》,我想爱读村上春树小说的人应该是不会陌生的,在《海边的卡夫卡》一书中,该作成为很关键的配乐。一位同古典音乐从无关系的货车司机偶然卷入了奇怪的旅程,其间他进入一家播放古典音乐的咖啡馆,主人热情地向他介绍了这部作品。“大公”是展现贝多芬雄伟气概的代表作,尤其体现在第一乐章,但这已非《命运交响曲》中的激奋或《克鲁采奏鸣曲》中的桀骜,而是以特别宽阔、温暖的视角来呈现。村上的书中提到的唱片,海菲斯、鲁宾斯坦、费尔曼的录音则是三巨头合作的典范。

    如果我们收藏《大公三重奏》的唱片,就往往会遇见另一杰作,舒伯特《第一号钢琴三重奏》D.898,两部作品常被收入同一张唱片。D.898的慢乐章不仅刻画出几件乐器彼此默契的理想,也打开一个人迹罕至的、精神性的世外桃源,鲁宾斯坦爱之极深,卡萨尔斯也将他与科尔托、蒂博合作的录音称为演绎的高峰。这些人的录音已然不朽,但在我的欣赏经历中,最美妙的一次是听克莱默访沪的现场,Dirvanauskaite的大提琴与陈萨的钢琴。演奏气息悠长,仿佛荡漾于桃花源内,又好似在云中漫步,三位音乐家的默契一时之间竟使人别无所求。以至一个乐章演完,真让我有从云端跌回尘世之感。

    诸如此类,可遇而不可求的经历大概就是令我特别想谈谈室内乐欣赏的原因吧。

    在前述几类室内乐中,为钢琴和另一件乐器而作的奏鸣曲大概是我们最容易在现场听到的作品。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当一位著名的小提琴、大提琴或长笛演奏家造访一座城市,他的独奏会上大多会出现不止一首奏鸣曲。而当一位名家要灌录唱片的时候,情况大致也相仿。这些演奏都可能是美妙的,却也可能给人留下一个偏颇的印象:演奏这些音乐的是一位名家和“他的钢琴伴奏”。

    然而,考虑到从李斯特、克拉拉·舒曼,到鲁宾斯坦、里赫特都乐于坐在那个位置上,我们确实需要重新认识两件乐器的平衡。起初,还是小提琴为钢琴伴奏更多一些,莫扎特实现了两件乐器的平衡。有观点认为,当年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的流行是由于新婚夫妇的需要,这实在是一件浪漫的事。我会建议从莫扎特的作品听起,K.378、379、454等等,简直妙不可言。尤其是遇见两位深深理解莫扎特的演绎者,譬如格鲁米欧与哈斯姬尔、哥德伯格与莉莉·克劳斯的唱片,那演奏就更有绕梁三日之妙。其后贝多芬的十首,勃拉姆斯的三首,也自然可以顺延着听。

    弦乐器由于自身不擅表达和声的特点,独奏奏鸣曲较少,巴赫为小提琴与大提琴各自创作的六首也略有一点艰深。小提琴无伴奏中的BWV1004与1006可首先考虑,但我还是建议先听巴赫为小提琴和键盘乐器而作的奏鸣曲,十分亲切的作品,可同样有深度。而在贝多芬的奏鸣曲中,我首先推荐人们去听的其实是五首大提琴奏鸣曲,特别是前三首,优美无比,也是最温暖的音乐,足以颠覆很多人心目中贝多芬满面怒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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